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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 數學歸納法

用基本情況、歸納步驟與強歸納法證明以正整數為索引的命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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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TH1025:預備數學

預備數學筆記。

章節 4二項式定理1

為甚麼需要歸納法

MATH1025 中不少命題不是關於某一個數,而是關於所有正整數。例如

13+23++n3=(n(n+1)2)21^3+2^3+\cdots+n^3=\left(\frac{n(n+1)}2\right)^2

n=1,2,3,4n=1,2,3,4 時都成立,但這仍然只是有限次檢查。命題真正聲稱的是 無限多個情況同時成立。數學歸納法正是把「一個起點」和「可重複的下一步」 合成為完整證明的原理。

核心直覺是:如果第一個命題是真的,而且每一個真命題都必然推出下一個, 那麼這條鏈便不能中斷。

以整數為索引的命題

定義

索引命題

索引命題是一族命題 P(n),其中每一個允許的整數 n 都對應一個命題。 P(n) 可以在某些 n 成立,在另一些 n 不成立。

寫歸納證明前,必須先清楚寫出 P(n) 是甚麼。否則很容易在證明途中使用了 一個沒有明確內容的「歸納假設」。

定理

數學歸納法原理

P(n) 是每個 nZ+n \in Z^+ 對應的一個命題。若:

  1. P(1) 成立;
  2. 對任意整數 k1k \ge 1,若 P(k) 成立,則 P(k+1)P(k+1) 成立;

P(n) 對所有 nZ+n \in Z^+ 成立。

第二項不是直接宣稱 P(k+1)P(k+1) 成立,而是在假設 P(k) 的條件下證明 P(k+1)P(k+1)。這是歸納步驟最重要的邏輯位置。

標準證明格式

一個完整的歸納證明通常包含四部分:

  1. 定義 P(n)
  2. 驗證基本情況;
  3. 假設某個任意的 P(k) 成立,並推出 P(k+1)P(k+1)
  4. 引用歸納法原理作結。

這些步驟不是形式主義,而是讓讀者看清無限命題如何被證明。

例題

立方和公式

證明對所有 nZ+n \in Z^+

13+23++n3=n2(n+1)24.1^3+2^3+\cdots+n^3=\frac{n^2(n+1)^2}{4}.

P(n) 為上述等式。當 n=1n=1 時,左邊為 1,右邊為

12(1+1)24=1,\frac{1^2(1+1)^2}{4}=1,

所以 P(1) 成立。

現在假設 P(k) 對某個 k1k \ge 1 成立,即

13+23++k3=k2(k+1)24.1^3+2^3+\cdots+k^3=\frac{k^2(k+1)^2}{4}.

13++k3+(k+1)3=k2(k+1)24+(k+1)3=(k+1)2(k24+k+1)=(k+1)2(k+2)24.\begin{aligned} 1^3+\cdots+k^3+(k+1)^3 &=\frac{k^2(k+1)^2}{4}+(k+1)^3\\ &=(k+1)^2\left(\frac{k^2}{4}+k+1\right)\\ &=(k+1)^2\frac{(k+2)^2}{4}. \end{aligned}

這正是 P(k+1)P(k+1)。因此,根據數學歸納法,公式對所有正整數成立。

關鍵不是單純代數化簡,而是把前 k 項的和用歸納假設替換。

整除命題

歸納法也常用於整除命題。

定義

整除

m,nZm,n \in Z,且存在 qZq \in Z 使得 m=nqm=nq,則稱 mn 整除, 記作 nmn \mid m

例題

一個整除證明

證明對所有 nZ+n \in Z^+3(n3n)3 \mid (n^3-n)

P(n) 為命題 3(n3n)3 \mid (n^3-n)。當 n=1n=1 時, 131=0=301^3-1=0=3\cdot 0,所以基本情況成立。

假設 P(k) 成立,即 k3k=3qk^3-k=3q,其中 qZq \in Z。則

(k+1)3(k+1)=k3+3k2+3k+1k1=(k3k)+3k2+3k=3q+3k2+3k=3(q+k2+k).\begin{aligned} (k+1)^3-(k+1) &=k^3+3k^2+3k+1-k-1\\ &=(k^3-k)+3k^2+3k\\ &=3q+3k^2+3k\\ &=3(q+k^2+k). \end{aligned}

因為 q+k2+kq+k^2+k 是整數,所以 P(k+1)P(k+1) 成立。

常見失誤

常見錯誤

歸納步驟必須接得上基本情況

若一個歸納論證在 n=1n=1n=2n=2 的過渡已經失效,即使之後的語句看似有 道理,也不能證明任何無限命題。基本情況和第一個歸納過渡必須真正連接。

常見錯誤

有限例子不是證明

驗算 P(1), P(2), P(3) 可以幫助發現規律,但不能代替歸納步驟。 證明必須處理任意的 k

變形

若命題從 n0n_0 開始,基本情況就是 P(n0)P(n_0),歸納步驟要從任意 kn0k \ge n_0 推到 k+1k+1。若命題分奇偶,也可用 P(k)P(k+2)P(k+2), 但必須分別處理相應的起點。

定理

強歸納法

P(1) 成立,且對每個 k1k \ge 1,從 P(1),P(2),,P(k)P(1),P(2),\dots,P(k) 全部成立可推出 P(k+1)P(k+1),則 P(n) 對所有 nZ+n \in Z^+ 成立。

強歸納法適合下一步需要依賴多個較早情況的證明。

快速檢查

快速檢查

在歸納步驟中,P(k)P(k+1)P(k+1) 的角色有何不同?

說明哪一個是假設,哪一個是目標。

解答

答案

快速檢查

為甚麼只檢查 n=1,2,3n=1,2,3 不能證明所有正整數情況?

留意命題的範圍。

解答

答案

快速檢查

若命題聲稱對所有 n5n \ge 5 成立,基本情況應該是哪一個?

使用第一個允許的整數。

解答

答案

練習

  1. 用歸納法證明 1+2+\cdots+n=n(n+1)/2
  2. 證明對所有 nZ+n \in Z^+4(5n1)4 \mid (5^n-1)
  3. 證明對所有整數 n5n \ge 5n2<2nn^2<2^n
  4. 說明「重疊子集」的錯誤歸納證明為何在第一個非平凡步驟失效。

引導解答

  1. 在歸納步驟中,把 k+1k+1 加到 1+\cdots+k=k(k+1)/2 兩邊並化簡。
  2. 5k1=4q5^k-1=4q,則 5k+11=5(4q+1)1=4(5q+1)5^{k+1}-1=5(4q+1)-1=4(5q+1)
  3. n=5n=5 開始。若 k2<2kk^2<2^k,且 k5k\ge 5,則利用 2k+1<2k2k+1<2^k(k+1)2<2k+1(k+1)^2<2^{k+1}
  4. 從一個物件到兩個物件時,兩個一元素子集沒有重疊,因此不能把性質傳遞過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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