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机
抛物线可以先由距离关系定义,再写成方程。几何定义解释了为什么会出现特定的二次式,
也解释了平移或改变朝向为何仍得到同类曲线。参数表示随后把切线、法线问题变成一元方程,
实根的数目及是否相异都有直接的几何意义。
这些论证中有几个容易忽略的要求:距离等式平方后须证明逆向成立,斜率公式可能漏掉竖直切线,
而轨迹计算必须说明每个声称属于轨迹的点确实能够取得。消去参数得到一个方程,
本身并不自动完成整个几何证明。
焦点、准线与标准方程
定义
抛物线的焦点准线定义
设平面内固定点 F 不在固定的真正直线 D 上。
离心率为 e>0 的焦点准线条件是
dist(X,F)=edist(X,D)。
F 称为焦点,D 称为准线。抛物线对应 e=1,即两个距离相等。
点到直线的距离是垂直距离,不是到线上任意一点的距离。
由于 F∈/D,满足条件的点不可能在 D 上;否则它到 F 的距离也为零,产生矛盾。
因此轨迹上的距离比有定义。准线须有非零法向量,不能用空集或整个平面代替。
取通过 F 且垂直于 D 的方向为横轴,并以 F 与其在 D 上的垂足之间的中点为原点。
于是可写 F=(a,0)、D:x=−a,其中 a>0。焦点到准线的距离是 2a,
正值条件记录了两者不重合。
概念视角几何
方程记录的是两个距离相等
对于 X=(x,y),到焦点的距离为 (x−a)2+y2,到竖直准线的距离为 ∣x+a∣。
前者测量点到点的位移,后者只测量到达直线所需的水平分量。
把这两种不同的几何测量设为相等,便得到抛物线方程。
原点到焦点与准线的距离都是 a,所以在轨迹上。下述方程还会说明所有点满足 x≥0,
原点因此是顶点,横轴是对称轴。
定理
焦点准线条件与抛物线方程等价
设 a>0、F=(a,0)、D:x=−a。点 X=(x,y) 到 F,D 的距离相等,当且仅当
y2=4ax.
由距离相等,
(x−a)2+y2=∣x+a∣⟹(x−a)2+y2=(x+a)2⟹y2=4ax.
反过来,若 y2=4ax,由 a>0 得 x≥0。代入可得
(x−a)2+y2=(x+a)2,取非负平方根即恢复
(x−a)2+y2=∣x+a∣,且此时 x+a>0。
所以平方没有引入多余的点。由方程也能看出 y↦−y 的对称性,以及 x=0 时只有原点。
平移后的方程 (y−k)2=4a(x−h),顶点为 (h,k),焦点为 (h+a,k),准线为 x=h−a。
若右边改成 −4a(x−h),开口反向,焦点为 (h−a,k),准线为 x=h+a。
交换坐标得到向上开口的 (x−h)2=4a(y−k),焦点为 (h,k+a),准线为 y=k−a;
向下开口时右边带负号,焦点为 (h,k−a),准线为 y=k+a。
这里始终保留 a>0,用方程中的符号区分朝向。
抛物线保持两段距离相等P = (1, 2); PF = PD = 2
对 y2=4x,焦点为 F=(1,0),准线为 x=−1。点 P=(t2,2t) 满足 PF=PD=t2+1,其中 D 是准线上的垂足。细虚线是切线 x−ty+t2=0。当 t=0,切线为竖直线 x=0。
参数、切线与法线
标准抛物线的每个点都能唯一写成
P(t)=(at2,2at),t∈R.
代入即可验证点在曲线上。反过来,对曲线上任一点 (x,y),取 t=y/(2a),则
at2=y2/(4a)=x。因此参数既不遗漏顶点,也不会重复表示同一点。
定理
对每个实参数成立的切线与法线方程
在 P(t)=(at2,2at) 处,切线与法线分别为
x−ty+at2=0,tx+y−2at−at3=0.它们适用于所有 t∈R,包括 t=0。
对参数表示求导,得到 P′(t)=(2at,2a)。由于 a>0,导向量永不为零,
故 (t,1) 是切向量,(1,−t) 是与其垂直的法向量。
切线满足 (1,−t)⋅((x,y)−P(t))=0,展开便得第一式。
通过同一点的法线以 (t,1) 为法向量,展开其点法式便得第二式。
若 t=0,切线斜率为 1/t,法线斜率为 −t。
在 t=0,切线为 x=0,法线为 y=0。斜率公式不能使用时,直线方程仍然有效。
对于切点 (x0,y0),等价形式为
y0y=2a(x+x0),y0(x−x0)+2a(y−y0)=0.
代入 x0=at2,y0=2at 即可得到这些式子;它们同样包括顶点。
例题
平移几何对象并保留顶点处的切线
对 (y+2)2=8(x−3),有 a=2,顶点为 (3,−2),焦点为 (5,−2),准线为 x=1。
参数表示为 (3+2t2,−2+4t),导数为 (4t,4)。
在 t=0,切向量竖直,因此切线是 x=3,垂直的法线是 y=−2。
这里不存在有限的切线斜率,但曲线及两条直线都仍然有定义。
过一点的切线与切点弦
参数 t 处的切线通过 H=(h,k),当且仅当
at2−kt+h=0.
由于 a>0,这是一个真正的二次方程。判别式 Δ=k2−4ah 决定实切点参数的数量:
两个相异实根给出两条切线,重根给出一条切线,没有实根则没有实切线。
相异参数确实对应不同直线,因为标准化后的切线方程中 y 的系数为 −t。
当 Δ=0,点本身满足 k2=4ah,就在抛物线上。
现设 Δ>0,把此处的外点理解为能引出两条不同切线的点。
若切点为 (x1,y1),(x2,y2),将 H 代入两个切线方程,得到
2a(h+xi)−kyi=0,所以连接两个切点的切点弦为
2a(x+h)−ky=0.
其 x 系数为 2a=0,故确实是一条直线;它经过两个相异切点,所以唯一确定。
推导无需除以 k;当 k=0,它就是竖直线 x=−h。
若没有两个相异切点,即使仍能写出这个线性式,也不能据此声称已经构造了切点弦。
例题
通过外点的两条切线
对 y2=4x 及 H=(−2,1),参数方程为
t2−t−2=(t−2)(t+1)=0。切点参数为 2,−1,切线为
x−2y+4=0,x+y+1=0.切点分别是 (4,4)、(1,−2)。两条切线都通过 (−2,1),切点弦为 2x−y−4=0。
代入两个切点即可核对;这条弦连接两个切点,与任一切线都不同。
向焦点反射
考虑沿轴线平行方向射向抛物线的光,其单位入射方向为 d=(−1,0)。
在 P(t) 处关于切线反射时,方向的切向分量不变,法向分量反号。
这种向量描述无需分别讨论切线或反射光线竖直的特殊情况。
证明: 反转法向分量,不必除以斜率
法向量与合法分母。 切线的一个法向量是 n=(1,−t),
所以对所有实数 t,∥n∥2=1+t2>0。
入射方向的法向分量为 ((d⋅n)/∥n∥2)n。
反射步骤。 要把该分量反号,就减去它的两倍:
dout=d−2∥n∥2d⋅nn=1+t2(1−t2,−2t).
目标方向。 对 F=(a,0),
F−P(t)=a(1−t2,−2t),∥F−P(t)∥=a(1+t2).
因此 dout=(F−P(t))/∥F−P(t)∥:反射光确实朝向焦点,
而不只是沿着一条不区分正反方向、经过焦点的直线。
边界核对。 t=0 时射出方向为 (1,0);t=1 时为 (0,−1);t=−1 时为 (0,1)。
同一计算覆盖三种情形,不会像某些斜率推导那样除以可能为零的 t 或 t2−1。
垂直位置向量产生的中点轨迹
设 O=(0,0),相异切点 A=P(t1)、B=P(t2) 满足 ∠AOB=π/2。
两个切点都必须不同于 O,所以 t1t2=0。令 s=t1+t2、p=t1t2,点积给出
OA⋅OB=a2t1t2(t1t2+4)=a2p(p+4)=0.
因为 p=0,必有 p=−4。若接受另一因子 p=0,就会把零位置向量处没有定义的夹角也包括进来。
例题
消去参数并证明完整的中点轨迹
令 T 为 A,B 处两条切线的交点,N 为两条法线的交点。
由于 p=−4,参数相异。两切线方程相减得
(t1−t2)y=a(t12−t22),除以非零差得到 y=as,再代回得到
T=(ap,as)=(−4a,as).同样将法线方程相减,可得
x=a(2+t12+t1t2+t22)=a(2+s2−p),代回任一法线得 y=−aps。
因此
N=(a(s2+6),4as),M=2T+N=(a+2as2,25as).消去 s 得
y2=225a(x−a).这只先证明了构造出的中点都在该抛物线上。反过来,取其上任意一点,令 s=2y/(5a)。
方程 z2−sz−4=0 的判别式为 s2+16>0,因此给出相异、非零的两个实参数,
它们的和为 s、积为 −4。对应位置向量非零且正交,构造出的中点恰好就是给定点。
所以轨迹是整条抛物线,而不只是它的一个子集。
三条法线与固定重心
定理
存在三个相异实法线切点时的重心
固定 a>0 及实数 h。对点 H=(h,k),假设有三个相异实切点参数
t1,t2,t3,其对应法线都通过 H。三个切点的重心为
G=(32(h−2a),0).因此,当 k 在满足上述三切点条件的位置之间变化时,重心保持不变。
把 H 代入法线方程,得到
at3+(2a−h)t−k=0.
它的根是切点参数,不是给定点的坐标。在定理假设下,三个实根相异。由 Vieta 关系,
i∑ti=0,i<j∑titj=a2a−h,i∑ti2=(i∑ti)2−2i<j∑titj=a2(h−2a).
将坐标 (ati2,2ati) 分别平均,即得所述重心。
三个相异切点并不共线:若真正直线 Ax+By+C=0 经过三点,代入参数便使三个参数
都是 Aat2+2aBt+C 的根。此多项式次数至多为二,又因直线系数不全为零而不恒为零,
不可能有三个相异根。因此切点确实构成三角形,而不是退化的三点配置。
k 只影响三次式的常数项,不影响这两个对称和,所以重心只依赖 h。
存在条件不能省略:实三次式未必有三个相异实根。
即使复根或重根仍满足代数恒等式,也不能把它们当作三个相异的实切点。
例题
一个有效的三法线配置及其条件限制
取 h=3a、k=0。法线方程为 at(t2−1)=0,给出 t=−1,0,1。
切点为 (a,−2a),(0,0),(a,2a),重心为 (2a/3,0),与定理一致。
三条法线方向不同,且都通过 (3a,0)。这里允许顶点作为切点,
因为与前面的直角位置向量问题不同,本构造不要求从 O 到该切点的向量形成夹角。
若 h=0,k=0,方程为 at(t2+2)=0,只有一个实根,因而没有三个实切点形成的三角形。
重心结论不能应用于这种情况,也没有断言竖直线上每个点都能引出三条法线。
快速检查
思考检查
Q1. 为什么这里把焦点准线等式平方后,仍得到等价的轨迹?
解答 · 快速检查 Q1
由 y2=4ax、a>0 得 x≥0,且 (x−a)2+y2=(x+a)2。
取非负平方根恢复两个距离,其中 ∣x+a∣=x+a>0。
思考检查
Q2. 顶点处的切线竖直,是否意味着法线公式也失效?
解答 · 快速检查 Q2
不是。t=0 时切线为 x=0,法线为 y=0。
导向量 (0,2a) 非零,所以切向方向仍有定义。
总结
保留距离符号与 a>0 后,焦点准线条件与 y2=4ax 等价。
正则参数表示给出包括顶点在内的切线、法线方程。切线数目由二次式的实根决定,
反射性质由法向分量反号得到。对于轨迹及重心问题,实切点条件、退化情形的排除,
以及反向构造共同决定结论的适用范围。
练习
- 对 (x−1)2=−12(y+2),指出顶点、焦点、准线,以及顶点处的切线和法线。
- 求从 H=(−a,0) 到 y2=4ax 的两条切线及切点弦。
保留 a>0,不要除以 H 的第二个坐标。
- 在垂直位置向量构造中,取 t1=2、t2=−2。
计算 A,B,T,N,M,并验证直角条件。
- 假设经过 (4a,k) 的三个相异实法线切点存在,求其重心,并准确解释这个假设的作用。
引导解答
解答 · 解答 1
这里 a=3,开口向下,顶点为 (1,−2),焦点为 (1,−5),准线为 y=1。
顶点处的切线为 y=−2,法线为 x=1。
解答 · 解答 2
参数方程为 at2−a=0,所以 t=1,−1。
切线为 x−y+a=0、x+y+a=0,切点为 (a,2a)、(a,−2a)。
切点弦为 2a(x−a)=0,即 x=a。
解答 · 解答 3
A=(4a,4a)、B=(4a,−4a) 都非零,且点积为 16a2−16a2=0。
此时 s=0,p=−4,所以 T=(−4a,0)、N=(6a,0)、M=(a,0),即中点轨迹的顶点。
解答 · 解答 4
重心为 (4a/3,0)。假设提供三个相异实切点参数,才能把 Vieta 和解释成三个切点的几何重心。
不能仅凭点位于 x=4a 就应用结论;不产生三个这样切点的 k 值不在断言范围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