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甚麼多項式需要自己的算術
多項式看似只是 x4−3x3+2x2+4x−1 這類熟悉表達式,但第 8 章會把它
當成一個完整的算術系統來處理。我們不只是代入數值或展開括號,而是要建立
一套足以支持「帶餘除法」、最大公因式、因式分解與後面部分分式分解的語言。
除非特別說明,本章係數都取自 R。同一套定義也適用於任何域 F,例如
Q、R 或 C。
多項式作為有限形式和
定義
R 上的多項式
一個實係數多項式是一個形式和
p(x)=i=0∑∞aixi其中每個 ai∈R,而且只有有限多個 ai 非零。所有實係數多項式的集合
記作 R[x]。
「形式」這個字很重要。多項式不是某個單一 x 值下的函數值,而是一整列係數
資料;只要係數固定,整個多項式就固定。
若至少有一個係數非零,p(x) 的次數是使 ai=0 的最大指標 i。若所有
係數都是零,我們稱它為零多項式,並約定
deg(0)=−∞.
這個約定可以令許多次數公式不用一直把零多項式分開處理。
若首項係數是 1,多項式稱為 monic。例如 x3−4x+7 是 monic,而
2x3−4x+7 不是。
常見錯誤
不要只看最後寫出的項就判斷次數
若寫成
p(x)=a0+a1x+⋯+anxn,只有在 an=0 時才可斷言 deg(p)=n。符號本身不保證最後一個係數非零。
加法、乘法與次數
設
p(x)=i=0∑∞aixi,q(x)=i=0∑∞bixi.
加法是逐項相加:
p(x)+q(x)=i=0∑∞(ai+bi)xi.
乘法則使用卷積公式:
p(x)q(x)=i=0∑∞dixi,di=k=0∑iakbi−k.
因為非零係數只有有限多個,乘積仍然是多項式。
定理
次數規則
對 p(x),q(x)∈R[x],
- deg(p+q)≤max{degp,degq};
- deg(pq)=degp+degq。
第二條使用了係數域沒有零因子的性質。
第一條可能是嚴格不等式,因為最高次項可以抵消。例如
(x2+1)+(−x2+x)=x+1.
乘法規則較強:若 p、q 非零且首項係數分別為 ar、bs,則 pq 中
xr+s 的係數是 arbs,它不會是零。
多項式除法算法
本節的核心結構結果是整數除法的多項式版本。它說明用非零多項式作除數時,
存在唯一商式與唯一餘式,而且餘式次數小於除式次數。
定理
多項式除法算法
設 f(x),g(x)∈R[x] 且 g(x)=0。則存在唯一 q(x),r(x)∈R[x]
使得
f(x)=g(x)q(x)+r(x),degr<degg.
存在性的證明用最小次數思想。考慮所有 f(x)−g(x)s(x)。若其中有零,餘式就是
零;否則取一個次數最小者。若它的次數仍不小於 degg,就減去適當的
g(x) 倍數以消去最高次項,得到次數更小的元素,矛盾。
唯一性同樣重要。若
f=gq1+r1=gq2+r2
且兩個餘式次數都小於 g,則
g(q1−q2)=r2−r1.
左邊若非零,次數至少是 degg;右邊次數嚴格小於 degg。因此兩邊都必為
零,故 q1=q2 且 r1=r2。
邊讀邊試
逐步查看多項式長除法
這個 stepper 把本章長除法例題拆成逐步消去最高次項的序列。
步驟 1/5
行變換
建立除法
被除式:x4−3x3+2x2+4x−1;除式:x2−2x+3。
商式
尚未有商式項
目前餘式
x4−3x3+2x2+4x−1
要留意甚麼
每一步都選一個商式項,消去目前餘下式子的最高次項。
例題
用二次式除四次式
求
f(x)=x4−3x3+2x2+4x−1除以
g(x)=x2−2x+3所得的商式與餘式。長除法得到
q(x)=x2−x−3,r(x)=x+8.所以
x4−3x3+2x2+4x−1=(x2−2x+3)(x2−x−3)+(x+8).
由代入取得餘式
當除式是一次式時,除法算法會變成非常實用的定理。
定理
餘式定理
設 f(x)∈R[x] 且 a∈R。當 f(x) 除以 x−a 時,餘式等於
f(a)。
因為餘式次數小於 1,它只能是常數 R。寫成
f(x)=(x−a)q(x)+R
並代入 x=a,便得 f(a)=R。
定理
因式定理
對 f(x)∈R[x] 與 a∈R,
(x−a)∣f(x)⟺f(a)=0.
因式定理把代數因式與根連起來:一個根給出一個一次因式,而一個一次因式也給出
一個根。
例題
模 x^2-1 的餘式
假設 f(x) 除以 x−1 的餘式是 5,除以 x+1 的餘式是 3。求 f(x)
除以 x2−1 的餘式。
餘式定理給出
f(1)=5,f(−1)=3.除以 x2−1 的餘式次數小於 2,所以設為 ax+b。則
a+b=5,−a+b=3.解得 a=1、b=4,故餘式是
x+4.
非零多項式可以有多少個根?
因式定理給出根的數量上界。
定理
根的數量上界
一個 R 或 C 上的非零 n 次多項式最多有 n 個根。
證明可對次數歸納。若 f 有根 a,則 f(x)=(x−a)q(x) 且
degq=degf−1。除了 a 以外,f 的每個根也會是 q 的根,於是由歸納
假設得到上界。
因此,若一個次數至多 n 的多項式有 n+1 個相異根,它必定是零多項式。
證明思路
多項式除法算法不只是長除法表格,而是一個有存在性與唯一性的定理。存在性可用
「次數下降」來理解。考慮所有 f−gs 這種形式的多項式,若其中有零就完成;否則
選一個次數最小者。若它的次數仍不小於 g 的次數,就可以用 g 的適當倍數消去
它的最高次項,得到同一集合中次數更低的元素,與「最小」矛盾。
唯一性則來自次數比較。若有兩組商式與餘式,同時滿足
f=gq1+r1=gq2+r2,相減得 g(q1−q2)=r2−r1。左邊若非零,次數至少是
degg;右邊因為是兩個合法餘式之差,次數必小於 degg。兩種要求不能同時
成立,所以兩邊都必為零,商式與餘式唯一。
這個思路會在下一節再次出現。多項式 Euclidean algorithm 能夠停止,是因為每一步
都產生次數嚴格下降的餘式。對多項式而言,次數扮演了整數算法中「大小」的角色:
它可以下降,但不能無限下降。
如何讀多項式長除法
長除法表不應被看成一串神秘排列。它只是重複做「消去最高次項」。在 Example 8.0
中,第一步比較
x2x4=x2.
選 x2 是因為 x2(x2−2x+3) 的最高次項正好是 x4,可以消去被除式的
最高次項。相減後,餘下式子變成 −x3−x2+4x−1。同樣邏輯給出下一個商式項
−x,因為 (−x3)/x2=−x;再下一步給出 −3。當餘式變成 x+8 時,它的次數
是 1,已小於除式的 2,所以必須停止。停止條件不是「看起來夠簡單」,而是
定理中的次數條件。
例題
用因式定理決定參數
求 k,使
x−3整除
f(x)=x3+kx2−4x+6.由因式定理,x−3 整除 f(x) 當且僅當 f(3)=0。計算
f(3)=27+9k−12+6=21+9k.因此 21+9k=0,所以
k=−921=−37.重點是:我們不需要真的把三次式除以 x−3;因式定理把整除條件轉成一個代入方程。
常見錯誤
常見錯誤
把某一點相等誤當成多項式相等
兩個多項式在某一個 x 值相等,並不代表它們是同一個多項式。要證明多項式相等,
通常要比較所有係數,或證明兩者差的根多於其次數所容許。
常見錯誤
忘記餘式的次數條件
只有 f=gq+r 還不夠。若沒有 degr<degg,商式與餘式不會唯一,因為可以把
一個 g 的倍數在 q 與 r 之間移來移去。
總結
本節建立第 8 章後續內容所需的代數基礎。多項式是有限支撐的形式和;次數記錄最高
非零係數的位置,並控制加法、乘法與除法。除法算法給出唯一商式與餘式;餘式定理把
除以 x−a 轉化為代入 a;因式定理把根與一次因式連起來;根數上界則說明為何
過多相異根會迫使多項式成為零多項式。
練習閱讀指南
做本節練習時,要把三件事分開。第一,代數變形必須保持正在討論的多項式恆等式。
第二,只要出現餘式,就要同時檢查餘式次數是否真的小於除式次數。第三,要分清題目
是在要求計算,還是在要求對一類多項式作一般證明。
關於次數的題目,先檢查最高次項會否抵消。和式的次數規則只給上界;兩個四次多項式
相加後可能變成二次、一次、常數,甚至零。乘積則不同:只要兩個因式都非零,最高次項
的係數相乘仍非零,所以次數會精確相加。
關於餘式與因式定理的題目,不要急著長除。若除式是 x−a,直接代入 a;若除式是
(x−1)(x+1) 這類乘積,先用次數界限把餘式設成 ax+b,再用根處的函數值決定係數。
而 roots-of-unity 證明題的核心也不是展開大多項式,而是在 ω 與 ω2
代入後,把問題化成關於 f(1)、g(1) 的兩條線性方程。
快速檢查
快速檢查
為甚麼把零多項式的次數約定為 −∞?
快速檢查
f(x)=x3+2x−5 除以 x−2 的餘式是多少?
快速檢查
若一個非零多項式次數至多為 4,它最多可以有多少個相異根?
Exercises
- 設 p(x)=3x4−x2+2、q(x)=−3x4+5x+1。先判斷 p+q 可能的最高次數,
再計算它的實際次數。
- 將 x4−3x3+2x2+4x−1 除以 x2−2x+3。
- 用餘式定理求 x5−2x2+7 除以 x+1 的餘式。
- 假設 f(1)=5 且 f(−1)=3。重建
f 模 x2−1 的餘式。
- 證明投影片 Exercise 8.1:若 F(x)=f(x3)、G(x)=g(x3),且
F(x)+xG(x) 可被 x2+x+1 整除,則
f(x) 與 g(x) 都可被 x−1 整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