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機
拋物線可以先由距離關係定義,再寫成方程。幾何定義解釋了為甚麼會出現特定的二次式,
也解釋了平移或改變朝向為何仍得到同類曲線。參數表示隨後把切線、法線問題變成一元方程,
實根的數目及是否相異都有直接的幾何意義。
這些論證中有幾個容易忽略的要求:距離等式平方後須證明逆向成立,斜率公式可能漏掉竪直切線,
而軌跡計算必須說明每個聲稱屬於軌跡的點確實能夠取得。消去參數得到一個方程,
本身並不自動完成整個幾何證明。
焦點、准線與標準方程
定義
拋物線的焦點准線定義
設平面內固定點 F 不在固定的真正直線 D 上。
離心率為 e>0 的焦點准線條件是
dist(X,F)=edist(X,D)。
F 稱為焦點,D 稱為準線。拋物線對應 e=1,即兩個距離相等。
點到直線的距離是垂直距離,不是到線上任意一點的距離。
由於 F∈/D,滿足條件的點不可能在 D 上;否則它到 F 的距離也為零,產生矛盾。
因此軌跡上的距離比有定義。准線須有非零法向量,不能用空集或整個平面代替。
取通過 F 且垂直於 D 的方向為橫軸,並以 F 與其在 D 上的垂足之間的中點為原點。
於是可寫 F=(a,0)、D:x=−a,其中 a>0。焦點到准線的距離是 2a,
正值條件記錄了兩者不重合。
概念視角幾何
方程記錄的是兩個距離相等
對於 X=(x,y),到焦點的距離為 (x−a)2+y2,到竪直准線的距離為 ∣x+a∣。
前者測量點到點的位移,後者只測量到達直線所需的水平分量。
把這兩種不同的幾何測量設為相等,便得到拋物線方程。
原點到焦點與准線的距離都是 a,所以在軌跡上。下述方程還會說明所有點滿足 x≥0,
原點因此是頂點,橫軸是對稱軸。
定理
焦點准線條件與拋物線方程等價
設 a>0、F=(a,0)、D:x=−a。點 X=(x,y) 到 F,D 的距離相等,當且僅當
y2=4ax.
由距離相等,
(x−a)2+y2=∣x+a∣⟹(x−a)2+y2=(x+a)2⟹y2=4ax.
反過來,若 y2=4ax,由 a>0 得 x≥0。代入可得
(x−a)2+y2=(x+a)2,取非負平方根即恢復
(x−a)2+y2=∣x+a∣,且此時 x+a>0。
所以平方沒有引入多餘的點。由方程也能看出 y↦−y 的對稱性,以及 x=0 時只有原點。
平移後的方程 (y−k)2=4a(x−h),頂點為 (h,k),焦點為 (h+a,k),准線為 x=h−a。
若右邊改成 −4a(x−h),開口反向,焦點為 (h−a,k),准線為 x=h+a。
交換坐標得到向上開口的 (x−h)2=4a(y−k),焦點為 (h,k+a),准線為 y=k−a;
向下開口時右邊帶負號,焦點為 (h,k−a),准線為 y=k+a。
這裡始終保留 a>0,用方程中的符號區分朝向。
拋物線保持兩段距離相等P = (1, 2); PF = PD = 2
對 y2=4x,焦點為 F=(1,0),準線為 x=−1。點 P=(t2,2t) 滿足 PF=PD=t2+1,其中 D 是準線上的垂足。細虛線是切線 x−ty+t2=0。當 t=0,切線為鉛直線 x=0。
參數、切線與法線
標準拋物線的每個點都能唯一寫成
P(t)=(at2,2at),t∈R.
代入即可驗證點在曲線上。反過來,對曲線上任一點 (x,y),取 t=y/(2a),則
at2=y2/(4a)=x。因此參數既不遺漏頂點,也不會重復表示同一點。
定理
對每個實參數成立的切線與法線方程
在 P(t)=(at2,2at) 處,切線與法線分別為
x−ty+at2=0,tx+y−2at−at3=0.它們適用於所有 t∈R,包括 t=0。
對參數表示求導,得到 P′(t)=(2at,2a)。由於 a>0,導向量永不為零,
故 (t,1) 是切向量,(1,−t) 是與其垂直的法向量。
切線滿足 (1,−t)⋅((x,y)−P(t))=0,展開便得第一式。
通過同一點的法線以 (t,1) 為法向量,展開其點法式便得第二式。
若 t=0,切線斜率為 1/t,法線斜率為 −t。
在 t=0,切線為 x=0,法線為 y=0。斜率公式不能使用時,直線方程仍然有效。
對於切點 (x0,y0),等價形式為
y0y=2a(x+x0),y0(x−x0)+2a(y−y0)=0.
代入 x0=at2,y0=2at 即可得到這些式子;它們同樣包括頂點。
例題
平移幾何對象並保留頂點處的切線
對 (y+2)2=8(x−3),有 a=2,頂點為 (3,−2),焦點為 (5,−2),准線為 x=1。
參數表示為 (3+2t2,−2+4t),導數為 (4t,4)。
在 t=0,切向量竪直,因此切線是 x=3,垂直的法線是 y=−2。
這裡不存在有限的切線斜率,但曲線及兩條直線都仍然有定義。
過一點的切線與切點弦
參數 t 處的切線通過 H=(h,k),當且僅當
at2−kt+h=0.
由於 a>0,這是一個真正的二次方程。判別式 Δ=k2−4ah 決定實切點參數的數量:
兩個相異實根給出兩條切線,重根給出一條切線,沒有實根則沒有實切線。
相異參數確實對應不同直線,因為標準化後的切線方程中 y 的系數為 −t。
當 Δ=0,點本身滿足 k2=4ah,就在拋物線上。
現設 Δ>0,把此處的外點理解為能引出兩條不同切線的點。
若切點為 (x1,y1),(x2,y2),將 H 代入兩個切線方程,得到
2a(h+xi)−kyi=0,所以連接兩個切點的切點弦為
2a(x+h)−ky=0.
其 x 系數為 2a=0,故確實是一條直線;它經過兩個相異切點,所以唯一確定。
推導無需除以 k;當 k=0,它就是竪直線 x=−h。
若沒有兩個相異切點,即使仍能寫出這個線性式,也不能據此聲稱已經構造了切點弦。
例題
通過外點的兩條切線
對 y2=4x 及 H=(−2,1),參數方程為
t2−t−2=(t−2)(t+1)=0。切點參數為 2,−1,切線為
x−2y+4=0,x+y+1=0.切點分別是 (4,4)、(1,−2)。兩條切線都通過 (−2,1),切點弦為 2x−y−4=0。
代入兩個切點即可核對;這條弦連接兩個切點,與任一切線都不同。
向焦點反射
考慮沿軸線平行方向射向拋物線的光,其單位入射方向為 d=(−1,0)。
在 P(t) 處關於切線反射時,方向的切向分量不變,法向分量反號。
這種向量描述無需分別討論切線或反射光線竪直的特殊情況。
證明: 反轉法向分量,不必除以斜率
法向量與合法分母。 切線的一個法向量是 n=(1,−t),
所以對所有實數 t,∥n∥2=1+t2>0。
入射方向的法向分量為 ((d⋅n)/∥n∥2)n。
反射步驟。 要把該分量反號,就減去它的兩倍:
dout=d−2∥n∥2d⋅nn=1+t2(1−t2,−2t).
目標方向。 對 F=(a,0),
F−P(t)=a(1−t2,−2t),∥F−P(t)∥=a(1+t2).
因此 dout=(F−P(t))/∥F−P(t)∥:反射光確實朝向焦點,
而不只是沿著一條不區分正反方向、經過焦點的直線。
邊界核對。 t=0 時射出方向為 (1,0);t=1 時為 (0,−1);t=−1 時為 (0,1)。
同一計算覆蓋三種情形,不會像某些斜率推導那樣除以可能為零的 t 或 t2−1。
垂直位置向量產生的中點軌跡
設 O=(0,0),相異切點 A=P(t1)、B=P(t2) 滿足 ∠AOB=π/2。
兩個切點都必須不同於 O,所以 t1t2=0。令 s=t1+t2、p=t1t2,點積給出
OA⋅OB=a2t1t2(t1t2+4)=a2p(p+4)=0.
因為 p=0,必有 p=−4。若接受另一因子 p=0,就會把零位置向量處沒有定義的夾角也包括進來。
例題
消去參數並證明完整的中點軌跡
令 T 為 A,B 處兩條切線的交點,N 為兩條法線的交點。
由於 p=−4,參數相異。兩切線方程相減得
(t1−t2)y=a(t12−t22),除以非零差得到 y=as,再代回得到
T=(ap,as)=(−4a,as).同樣將法線方程相減,可得
x=a(2+t12+t1t2+t22)=a(2+s2−p),代回任一法線得 y=−aps。
因此
N=(a(s2+6),4as),M=2T+N=(a+2as2,25as).消去 s 得
y2=225a(x−a).這只先證明了構造出的中點都在該拋物線上。反過來,取其上任意一點,令 s=2y/(5a)。
方程 z2−sz−4=0 的判別式為 s2+16>0,因此給出相異、非零的兩個實參數,
它們的和為 s、積為 −4。對應位置向量非零且正交,構造出的中點恰好就是給定點。
所以軌跡是整條拋物線,而不只是它的一個子集。
三條法線與固定重心
定理
存在三個相異實法線切點時的重心
固定 a>0 及實數 h。對點 H=(h,k),假設有三個相異實切點參數
t1,t2,t3,其對應法線都通過 H。三個切點的重心為
G=(32(h−2a),0).因此,當 k 在滿足上述三切點條件的位置之間變化時,重心保持不變。
把 H 代入法線方程,得到
at3+(2a−h)t−k=0.
它的根是切點參數,不是給定點的坐標。在定理假設下,三個實根相異。由 Vieta 關係,
i∑ti=0,i<j∑titj=a2a−h,i∑ti2=(i∑ti)2−2i<j∑titj=a2(h−2a).
將坐標 (ati2,2ati) 分別平均,即得所述重心。
三個相異切點並不共線:若真正直線 Ax+By+C=0 經過三點,代入參數便使三個參數
都是 Aat2+2aBt+C 的根。此多項式次數至多為二,又因直線系數不全為零而不恆為零,
不可能有三個相異根。因此切點確實構成三角形,而不是退化的三點配置。
k 只影響三次式的常數項,不影響這兩個對稱和,所以重心只依賴 h。
存在條件不能省略:實三次式未必有三個相異實根。
即使復根或重根仍滿足代數恆等式,也不能把它們當作三個相異的實切點。
例題
一個有效的三法線配置及其條件限制
取 h=3a、k=0。法線方程為 at(t2−1)=0,給出 t=−1,0,1。
切點為 (a,−2a),(0,0),(a,2a),重心為 (2a/3,0),與定理一致。
三條法線方向不同,且都通過 (3a,0)。這裡允許頂點作為切點,
因為與前面的直角位置向量問題不同,本構造不要求從 O 到該切點的向量形成夾角。
若 h=0,k=0,方程為 at(t2+2)=0,只有一個實根,因而沒有三個實切點形成的三角形。
重心結論不能應用於這種情況,也沒有斷言竪直線上每個點都能引出三條法線。
快速檢查
思考檢查
Q1. 為甚麼這裡把焦點准線等式平方後,仍得到等價的軌跡?
解答 · 快速檢查 Q1
由 y2=4ax、a>0 得 x≥0,且 (x−a)2+y2=(x+a)2。
取非負平方根恢復兩個距離,其中 ∣x+a∣=x+a>0。
思考檢查
Q2. 頂點處的切線竪直,是否意味著法線公式也失效?
解答 · 快速檢查 Q2
不是。t=0 時切線為 x=0,法線為 y=0。
導向量 (0,2a) 非零,所以切向方向仍有定義。
總結
保留距離符號與 a>0 後,焦點准線條件與 y2=4ax 等價。
正則參數表示給出包括頂點在內的切線、法線方程。切線數目由二次式的實根決定,
反射性質由法向分量反號得到。對於軌跡及重心問題,實切點條件、退化情形的排除,
以及反向構造共同決定結論的適用範圍。
練習
- 對 (x−1)2=−12(y+2),指出頂點、焦點、准線,以及頂點處的切線和法線。
- 求從 H=(−a,0) 到 y2=4ax 的兩條切線及切點弦。
保留 a>0,不要除以 H 的第二個坐標。
- 在垂直位置向量構造中,取 t1=2、t2=−2。
計算 A,B,T,N,M,並驗證直角條件。
- 假設經過 (4a,k) 的三個相異實法線切點存在,求其重心,並準確解釋這個假設的作用。
引導解答
解答 · 解答 1
這裡 a=3,開口向下,頂點為 (1,−2),焦點為 (1,−5),准線為 y=1。
頂點處的切線為 y=−2,法線為 x=1。
解答 · 解答 2
參數方程為 at2−a=0,所以 t=1,−1。
切線為 x−y+a=0、x+y+a=0,切點為 (a,2a)、(a,−2a)。
切點弦為 2a(x−a)=0,即 x=a。
解答 · 解答 3
A=(4a,4a)、B=(4a,−4a) 都非零,且點積為 16a2−16a2=0。
此時 s=0,p=−4,所以 T=(−4a,0)、N=(6a,0)、M=(a,0),即中點軌跡的頂點。
解答 · 解答 4
重心為 (4a/3,0)。假設提供三個相異實切點參數,才能把 Vieta 和解釋成三個切點的幾何重心。
不能僅憑點位於 x=4a 就應用結論;不產生三個這樣切點的 k 值不在斷言範圍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