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斯消元看起來是一套算法,但仍有一個重要的理論問題需要處理:
如果兩個人用不同合法路徑化簡同一個矩陣,為甚麼最後得到的 RREF 必須相同?
存在性只說明至少可以到達某個 RREF。唯一性則說明可能的 RREF 只有一個。正 因為有這個唯一性,我們才可以說一個矩陣的 the RREF,也才可以不依賴某 次計算路徑去定義 秩。
閱讀前準備
本附錄會使用三個早前已建立的事實。
- 行等價可以寫成左乘某個可逆矩陣。
- 行等價會保留對應欄之間的線性關係。
- 在 RREF 中,樞軸欄與自由欄有很固定的形狀。
證明比一次行化簡計算長,但想法很清楚:由左至右比較兩個可能的 RREF。先逼 出同一批樞軸欄,再用自由欄與樞軸欄之間的線性關係逼出所有自由欄。
定理
定理
RREF 的唯一性
設 是任意矩陣。假設 與 都是最簡行階梯形。若 與 行等價, 而 也與 行等價,則
由於行等價有傳遞性,只要證明以下較直接的形式便足夠。
定理
等價表述
若 與 是同尺寸的最簡行階梯形,且 與 行等價,則 。
請留意「最簡」二字。普通行階梯形不唯一;同一個矩陣可以有許多不同 REF,但 只有一個 RREF。
行等價會保留欄之間的線性關係
把兩個行等價的 矩陣寫成欄向量形式:
若 與 行等價,則存在某個可逆 矩陣 ,使得
因此對每個欄指標 j,都有 。
定理
欄關係的保留
假設
則
反過來,任何對應 b 欄之間的線性關係,也會給出對應 c 欄之間的同一個
線性關係。
反方向要用 。這正是 必須可逆的原因:欄關係可以在兩個行等價矩 陣之間來回移動。
RREF 的欄長甚麼樣子
設 是一個 RREF。假設它的樞軸欄為
那麼這些樞軸欄具有標準基向量的形狀:
其中向量長度由 的列數決定。
自由欄則由其左方的樞軸欄控制。若 是自由欄,而其左方的樞軸欄為 ,則
這些係數並不神秘:它們就是 在樞軸行中的條目。
此外,每個樞軸欄在出現時都真正帶來新方向:
這三點就是唯一性證明的核心。
對樞軸數目作歸納
為避免循環論證,在本證明中,「一個 RREF 的秩」暫時只解作「該 RREF 的樞 軸欄數目」。只有在唯一性證明完成後,我們才正式定義任意矩陣的秩。
證明
RREF 唯一性的完整證明
一個具體縮小版
上面的證明追蹤任意欄,可能看起來較抽象。以下用一個小 RREF 展示同一邏輯:
樞軸欄是第 1 欄與第 3 欄:
自由欄滿足
現在假設 是另一個與 行等價的 RREF。第一個樞軸欄不能消失,所以 。由於關係 被保留,,第二欄也被逼出。
第三欄不是第 1、2 欄的線性組合,所以它必須成為 的下一個樞軸欄:
。最後,關係 被保留,所以
因此 。整個矩陣逐欄被迫相同。
秩因此成為良定概念
定義
秩
對任意矩陣 , 的 秩,記作 ,定義為與 行等價的唯一 RREF 中的樞軸欄數目。
這個定義之所以合法,是因為唯一性已經被證明。若不同化簡路徑可以得到不同 RREF,那麼樞軸欄數目便可能依賴路徑。唯一性定理排除了這個可能。
所以秩不是某次計算的記錄,而是矩陣本身的不變量。
因此在計算上可以安全地使用以下流程:
- 把 化成 RREF;
- 標出該 RREF 的樞軸欄;
- 數樞軸欄數目,得到 。
如果題目要求列空間的一組基底,則要用樞軸位置回到原矩陣中相應的欄。若題目 只要求秩,RREF 本身已經足夠。這個分別很重要:行變換會保留欄關係,但通常 不保留實際的列空間。
常見錯誤
常見錯誤
不要說普通 REF 也唯一
唯一性定理談的是 RREF,不是任意行階梯形。在把樞軸標準化並清掉其上方項之 前,可以出現許多不同 REF。
常見錯誤
不要把秩定義成某次計算所得的數
可以用行化簡計算秩,但定義不是「我這次算到的樞軸數」。唯一性定理保證所有 合法 RREF 路徑都給出同一個樞軸數。
常見錯誤
不要忘記欄關係的角色
證明並不是說行變換保留實際列空間;一般而言它不保留。真正被使用的是對應欄 之間的線性關係模式。
快速檢查
快速檢查
若兩個 RREF 矩陣都與同一個矩陣行等價,可以推出甚麼?
用唯一性定理,不要再做一次行化簡。
解答
答案
快速檢查
為甚麼只有證明 RREF 唯一性後,秩才是良定的?
請提及樞軸欄數目。
解答
答案
快速檢查
若與 行等價的唯一 RREF 有第 1、3、5 欄為樞軸欄, 是多少?
數樞軸欄,不是數自由欄。
解答
答案
練習
練習 1
設
指出其樞軸欄,並把每個自由欄寫成樞軸欄的線性組合。
解答
練習 1 導引解答
練習 2
假設 是與練習 1 中 行等價的 RREF。用欄關係說明為何 。
解答
練習 2 導引解答
練習 3
解釋為甚麼以下兩個行等價的 REF 矩陣不會反駁 RREF 唯一性:
解答
練習 3 導引解答
相關筆記
本節應在 2.5 行階梯形的存在性 和 5.1 可逆矩陣 之後閱讀。它也支撐 6.6 列空間、行空間與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