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斯消元看起来是一套算法,但仍有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需要处理:
如果两个人用不同合法路径化简同一个矩阵,为什么最后得到的 RREF 必须相同?
存在性只说明至少可以到达某个 RREF。唯一性则说明可能的 RREF 只有一个。正 因为有这个唯一性,我们才可以说一个矩阵的 the RREF,也才可以不依赖某 次计算路径去定义 秩。
阅读前准备
本附录会使用三个早前已建立的事实。
- 行等价可以写成左乘某个可逆矩阵。
- 行等价会保留对应列之间的线性关系。
- 在 RREF 中,主元列与自由列有很固定的形状。
证明比一次行化简计算长,但想法很清楚:由左至右比较两个可能的 RREF。先逼 出同一批主元列,再用自由列与主元列之间的线性关系逼出所有自由列。
定理
定理
RREF 的唯一性
设 是任意矩阵。假设 与 都是简化行阶梯形。若 与 行等价, 而 也与 行等价,则
由于行等价有传递性,只要证明以下较直接的形式便足够。
定理
等价表述
若 与 是同尺寸的简化行阶梯形,且 与 行等价,则 。
请留意“简化”二字。普通行阶梯形不唯一;同一个矩阵可以有许多不同 REF,但 只有一个 RREF。
行等价会保留列之间的线性关系
把两个行等价的 矩阵写成列向量形式:
若 与 行等价,则存在某个可逆 矩阵 ,使得
因此对每个列指标 j,都有 。
定理
列关系的保留
假设
则
反过来,任何对应 b 列之间的线性关系,也会给出对应 c 列之间的同一个
线性关系。
反方向要用 。这正是 必须可逆的原因:列关系可以在两个行等价矩 阵之间来回移动。
RREF 的列长什么样子
设 是一个 RREF。假设它的主元列为
那么这些主元列具有标准基向量的形状:
其中向量长度由 的行数决定。
自由列则由其左方的主元列控制。若 是自由列,而其左方的主元列为 ,则
这些系数并不神秘:它们就是 在主元行中的条目。
此外,每个主元列在出现时都真正带来新方向:
这三点就是唯一性证明的核心。
对主元数目作归纳
为避免循环论证,在本证明中,“一个 RREF 的秩”暂时只解作“该 RREF 的主元列 数目”。只有在唯一性证明完成后,我们才正式定义任意矩阵的秩。
证明
RREF 唯一性的完整证明
一个具体缩小版
上面的证明追踪任意列,可能看起来较抽象。以下用一个小 RREF 展示同一逻辑:
主元列是第 1 列与第 3 列:
自由列满足
现在假设 是另一个与 行等价的 RREF。第一个主元列不能消失,所以 。由于关系 被保留,,第二列也被逼出。
第三列不是第 1、2 列的线性组合,所以它必须成为 的下一个主元列:
。最后,关系 被保留,所以
因此 。整个矩阵逐列被迫相同。
秩因此成为良定概念
定义
秩
对任意矩阵 , 的 秩,记作 ,定义为与 行等价的唯一 RREF 中的主元列数目。
这个定义之所以合法,是因为唯一性已经被证明。若不同化简路径可以得到不同 RREF,那么主元列数目便可能依赖路径。唯一性定理排除了这个可能。
所以秩不是某次计算的记录,而是矩阵本身的不变量。
因此在计算上可以安全地使用以下流程:
- 把 化成 RREF;
- 标出该 RREF 的主元列;
- 数主元列数目,得到 。
如果题目要求列空间的一组基,则要用主元位置回到原矩阵中相应的列。若题目只 要求秩,RREF 本身已经足够。这个分别很重要:行变换会保留列关系,但通常不 保留实际的列空间。
常见错误
常见错误
不要说普通 REF 也唯一
唯一性定理谈的是 RREF,不是任意行阶梯形。在把主元标准化并清掉其上方项之 前,可以出现许多不同 REF。
常见错误
不要把秩定义成某次计算所得的数
可以用行化简计算秩,但定义不是“我这次算到的主元数”。唯一性定理保证所有 合法 RREF 路径都给出同一个主元数。
常见错误
不要忘记列关系的角色
证明并不是说行变换保留实际列空间;一般而言它不保留。真正被使用的是对应列 之间的线性关系模式。
快速检查
快速检查
若两个 RREF 矩阵都与同一个矩阵行等价,可以推出什么?
用唯一性定理,不要再做一次行化简。
解答
答案
快速检查
为什么只有证明 RREF 唯一性后,秩才是良定的?
请提及主元列数目。
解答
答案
快速检查
若与 行等价的唯一 RREF 有第 1、3、5 列为主元列, 是多少?
数主元列,不是数自由列。
解答
答案
练习
练习 1
设
指出其主元列,并把每个自由列写成主元列的线性组合。
解答
练习 1 导引解答
练习 2
假设 是与练习 1 中 行等价的 RREF。用列关系说明为何 。
解答
练习 2 导引解答
练习 3
解释为什么以下两个行等价的 REF 矩阵不会反驳 RREF 唯一性:
解答
练习 3 导引解答
相关笔记
本节应在 2.5 行阶梯形的存在性 和 5.1 可逆矩阵 之后阅读。它也支撑 6.6 列空间、行空间与秩。